北京停车费拖欠罚款标准
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行政区域内同一车辆累计欠费不足300元(含)的,处以1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在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以3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在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处以5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超过800元的,处以8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对同一行政区域内同一车辆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欠费在50元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谁是道路停车费的支付者?
答:支付主体是停车人(车主或司机)。
道路停车费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答:停车人在道路停车位停车的,应当在驶离停车位后30日内足额缴纳道路停车费;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应当在逾期期限内完成,即在付款期限届满后45日内付清欠款。停车人逾期不缴纳欠费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比如停车人在2022年1月1日停车离开车位,按照规定会有30天的缴费期,也就是从1月2日到2022年1月31日。逾期的话,要在45天之内,也就是2月1日到3月17日。